饥荒的……同人?咱会尽量还原游戏特色的,所以不要奇怪——某些猎奇玩意儿。
主角是MOD人物,诡计之狼,由于本身并没有文本设定,所以不用担心不认识。饥荒的角色都差不多是这样……
哦,对了,写着自娱自乐的,你懂的。
狼,是全球分布范围仅次于人类的哺乳类动物,因此,也是与人类接触最为密切的野生动物之一。在东西方文化中,都少不了狼元素,或崇拜,或恐惧。他们是勇敢,机智,团结的化身,也是牧民最大的敌人。狼是图腾,也是妖魔。
可是人类的祖先比狼更凶残,在漫漫进化长河中很快就把它们摔得远远的。人类有勇气,也有智慧。他们的勇气源自于崇拜,种种莫名的信念,而智慧,则来自对周围一切的感知——恐惧。
而20世纪,就是这么一个人类对自然环境乃至世间万物的探索,更广泛,更深刻的一个关键时期。这一时期,人类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,而且心怀恐惧。这种恐惧,催生出大批大批的各色科学家。不只是物理学家,生化学家,这些为所人熟知的自然科学,还包括灵魂科学,灵性科学这些现在的边缘科学。
1921年,就有这么两位名不见经传的边缘科学家,在伦敦的一处酒吧会晤。
“俾斯麦,……”一个发质极硬,头油粘稠的显老青年,将手插进他向上翘起的头发里,激起一阵头屑。
名为俾斯麦的青年科学家只看到对方嘴唇蠕动,却听不清在说什么,因为外面的雨下得实在是太大了。明明刚才还是晴天……该说真不愧是伦敦吗?
“你在说什么?!”他喊一声。天空中雷声炸响。
对面那位很不礼貌地站起身,凑过来,叫道:“我说!那个点子,我有进展了!”
俾斯麦面色一喜,看了看周围,把对方压下。
“你是说那个鸟类听觉细胞永久再生研究,你有进展了?”俾斯麦脸色红润,也不顾那位的头屑飞到自己的高级布料上,把脸凑过去。他也凑过来:“当然,当然……只要你肯把那个融合技术跟我共享一下,那就能……总之对于我们人类的长寿是大有帮助的。”
俾斯麦兴奋啊,他感觉自己的脑袋都快要烧坏,心跳砰砰然。可随即,他又感觉身置冰窟。
“不,不是我不想给你,是,是不能啊……”他表情纠结,十分痛苦的样子。
“怎么了?你不想参与这个伟大的计划吗……”对方也很烦躁了,狂抓头皮,甚至让许多头屑掉到酒杯里,“我,我们可是在……到时候大家都会名留青史的,你难道不想做新时代的缔造者了吗?”
“威尔逊……”他第一次提起那个青年科学家的名字,眼帘低垂,不敢正视对方,“我……把它卖了。”
“你说什么?”威尔逊好像真没听清。这时窗外一道闪电划过,照亮了两章苍白的脸。
“我把技术卖了,威尔逊!你应该明白的,那种诡异的东西——根本不是我们人类应该碰的……”
威尔逊猛出一口气,回首用无神的双眼看了看身后阴影,回过来缓缓说道:“好啊,俾斯麦,先生!你真是越活越糊涂啊……”他望着对方的华服,顿了顿,用尖细的声音继续说,“我们是科学家,生来要为科学献身的,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蠢事情,你是不是已经忘掉了我们刚出学院那会儿的梦想?你的灵魂已经让金钱玷污了?”
“够了,威尔逊,够了。你是不会在乎你日渐憔悴的身体的。可我实在没法忍受那样的生活了,我和你不一样,我还有家庭。我是人,一个要养家的男人。”俾斯麦的眼角有泪划过,在脸上留下自古以来,人类被理想与现实拉扯的裂痕。
孤家寡人的青年科学家,威尔逊,是无法理解这种感情的。他只感受到背叛,这种过去的友人随记忆一去不复返的悲痛,以及愤怒,甚至超过了他想为人类做出大贡献,为科学奉献自身,让自己成名的种种感情,冲垮了他的理性。
他做出了人生中最错误的决定——那便是转身离开。
他推开酒吧的门,在狂暴的风雨中,同过去的一切,永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