>>如题
>>一个古风小短篇,先发帖占坑,码完再更
>>主题“消亡”
>>没了,谢谢观看
李太白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,是在我全家刚刚迁入渝州那年。
那天是上元节,渝州最大的酒肆里人头攒动,文人侠士把酒言欢。我坐在酒楼中央,抚了一曲箜篌。
弦声从空山凝云奏至余音绕梁时,楼中忽然有人和音而唱:“冬夜夜寒觉夜长,沉吟久坐坐北堂。冰合井泉月入闺,金缸青凝照悲啼。”
我愕然抬头,便撞上一双满含笑意的眼睛,眼尾耷拉着,眼底映进了轩窗外清冷的月光。
曲声停下了,他把玩着酒杯,冲我笑道:“赋诗一首,还望海涵。”
那天的后半夜,城内河上飘满了花灯。
我提着灯笼沿河而行,忽地觉出有视线落至身旁,转头便窥见层层树影后,祠亭里一袭雪白的衣角。
气氛一时静寂,只听得一旁河水泱泱。
良久,我踱步至亭外,而他自杯盏间抬头,扬起一双狭长的眼,唤道:“姑娘。”
我抬起手,火光透过单薄的纸张洒了出来,落下一地如豆暖色,也照亮了他昳丽的眉眼和如墨般的发,扣着坛沿的指却如瓷般白:“酒酿圆子?”
“同道人。”他的眼一瞬笑晏,“姑娘要来一口么?”
我接过坛子,默默抓了一枚:“我迷路了。”
他执杯的手一顿:“所以?”
圆子在口中化开,冷冷的,带着甜意淌进了心底,醉了人眼:“你能带我回家么?”
那条路很长亦很暗,途中说过些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。唯有一个画面,清晰得宛若昨天。
树声婆娑,他提着灯在前方引路的脚步停了下来,身旁便是家宅的黛瓦朱门。他转头看着我,忽然笑了一下:“姑娘,下次女儿家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些好,至少别这么相信一个没见过的男子。”
我其实并非不曾注意过李太白这个名字。
自它数年前声名鹊起,他所作的诗词墨宝便如潮水掀起惊澜。
要怎样形容那时的他呢?一杯酒,一把琴,便话尽了世间繁华。
酒入豪肠,七分酿成了月光,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,绣口一吐,就半个盛唐;车水马龙的尘土喧嚣,不及他一首回音绝唱。
那是他最张扬的年纪,执笔泼墨,不知道尽了多少男儿报国夙愿,又烙作了多少女子心头朱砂。
那是谪仙啊。
这样的少年,恐怕没有哪个人能抗拒他的风华。
我不过一介凡人,又要如何免俗。
上元节一别后,岁月逝去如斯夫。
开元年间,他辞亲出蜀,自西向东而去,那年,他二十六岁;
是年诏令民间有高才者,他与宰相之孙女结发为夫妻,那年,他二十八岁;
玄宗宠宦臣高力士,而他离开长安,那年,他三十二岁;
天宝十四栽,安禄山发动安史之乱,后于洛阳称帝,破潼关,自南而上。烽火四起,途有饿殍,而飞鸟难逾。
我沿长江西上 ,入香炉紫烟之地,有人在瀑布下自酌自饮。
没等他出声,我便率先喊道:“先生。”接着,我道出了名字和眼下境况,干脆得仿佛事先练习过无数遍。
他坐在石台上,安静地像听我讲一个与他无关的故事。
末了,我问:“你可有意来军营?”
他笑了:“何故?”
“国将危亡,自是挽狂澜于既倒。”
“姑娘家何言国事?”
我平静道:“武家的女儿,学不来红装和矜骄。”
否则,也不会在那一夜,毫不畏惧地对他说出“你能不能送我回家”。
后来的后来,当安禄山身死道中,玄宗重回长安城后,我从师叔宋若思口中的只言片语里拼凑出了他的岁暮。
从重用,到获罪,至流放,后人提起时,却不过笔墨间寥寥数语。而直到他坎坷行至尽头,他的死因也被传唱为民间浪漫的传说,
直到他与坟前落花同寝泥下,而我在庭院里矫首暇观远方渐落的霞光,方才恍然忆起数十年前与他的初见。
不在渝州,而在梓洲。
那时家里还未生变,我在西街食斋买新酿的酒酿圆子,却不想排到我时,圆子刚好卖完。
我跟着排在我前头买下最后一坛圆子的少年走了两条街,还没想好如何开口,却是他先发现了。
那是个难得的艳阳天,他着了一身白衣,眉眼生得昳丽,神情却散漫。
我看着他的脸愣了半晌,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,“你的圆子好香。”
他闻言,晃了晃手上的小坛:“想吃?”
我点头。
他笑了,眼底扬起少年意气:“可我不想给你。”
“……”
我正尴尬得不知如何自处,手里就被塞了一只坛子。与之而来的,还有他衣袂间醉人的酒香。
“你若喜欢,还是送你吧。”他说完便回身,走出几步,方才遥遥扔下一句:“还有,姑娘家出门还是小心为妙,至少别像今天去追一个男子。”
那年他鲜衣怒马,而我豆蔻年华。
后来有人问起我一见钟情的感觉,我便总会想起那天,他耷拉着眼尾,唇角却微微扬起,少年意气敛进笑里,竟是比头顶的骄阳还要烫人几分。
武家的女儿,学不来红装和矜骄,所以我才敢跟着他,走过大街小巷。
可那时的他不会知晓,这世间不懂矜骄的女儿,注定要为令一个人红了脸,尝了风花雪月。
而后来的我亦不会知晓,那年上元节,他为我那一曲所赋的诗,其实还有后半段:“金缸灭,啼转多。掩妾泪,听君歌。
“歌有声,妾有情。情声合,两无违。
“一语不入意,从君万曲梁尘飞。”
人世几度春秋,风流向消亡,从君万曲梁尘飞。
【The End】
一点作话:
李白这个名字到现在应该称得上家喻户晓,在我入学之前,第一个记住的文人就是他,后来了解到他的生平,其实一直都有以他为原型写故事的意向,如今是终于落笔,也算了却一桩心事了
灵感是来自叶里小姐姐唱的《谪仙》,写的时候一直单曲循环,红尘里风流又洒脱的白衣少年,看过这世界最亮眼的风景,走过最巍峨的山川,喝过最烈的酒,交最有名的朋友,随着大唐走至盛世,最终逃不过一抔黄土,一堆白骨,以及后世诗书间二三语,这就是我对消亡的第一印象
最后,很感谢能看到这里的小可爱,鞠躬
文风是真的好棒我暴哭_(:3J∠)_支持
感觉可以没有最后一段,排版再好点可以增进阅读体验。
我觉得最后一段直接升华了情感。我读前面时处于情感累积的状态,最后一段才给我的这种情感下了定义。
特别好!我i了。